涿州中心城区3-05单元和4-07单元修改草案涉及B-08和B-18这两个地块,3-05单元B-08修改面积0.36公顷、4-07单元B-18地块修改面积1.17公顷。
1、3-05单元修改草案
3-05 单元位于涿州中心城区西南部,北至范阳西路、东至京广铁路、西至原107国道、南至冠云西路,修改地块面积约0.36公顷。将桃园路和规划桃市街交叉口西南局部行政办公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3-05单元本次修改的是B-08地块,修改前是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35%。修改后分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两部分,商业用地面积0.22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0%,居住用地面积0.14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35米、绿地率≥30%。
2、4-07单元修改草案
4-07单元位于涿州市中心城区南部,北至纬四路、东至经三路、西至京广铁路、南至郦道元路,修改地块面积约1.17公顷。将郦道元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北侧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工业研发用地。
4-07单元本次修改的B-18地块,修改前属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35%。修改后分为公园用地和工业研发用地两部分,公园用地面积0.08公顷绿地率≥70%,工业研发用地面积1.09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10%。